Thursday, September 25, 2014

羅馬書2章25-26節

「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禮固然於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。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」
 
   割禮是屬神子民的記號,當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,要求以色列百姓都要受割禮,表明與外邦人有所分別,他們乃是屬神的子民。但神的心意並不在於形式本身,形式固然重要,但也會有誤導,使人以為有某種外在的形式,就有內在的信心。但形式並不代表真實的信心,反之,一個有真實信心的人,一定外在會有所表明。割禮是舊約時代的記號,到了新約時代,神就用洗禮來作選民的記號。很多人說自己受過洗是基督徒,事實上作一個基督徒,遠超過受洗的外表;神更看重的是我們內心,是否願意在每天生活中遵行祂的旨意?
 
   神的命令其實很簡單,一點不複雜,只是人的心剛硬,不肯領受。神對作丈夫的說,要愛你的妻子,討她的喜悅。雖然你說自己有十一奉獻,每週日一定聚會,可是主今天要問你:在家你有作一個好丈夫嗎?有作一個好父親嗎?你是否有用心對待孩子,孩子其實清楚得很。不要每次都說工作很忙,他們應當體諒,神乃要問,你到底有沒有作個好父親?神的話語永遠簡單清楚,但人卻常常逃避。
 
   同樣,作妻子的,有沒有順從你的丈夫,天天為他祝福呢?不要再埋怨,要開口奉主的名,天天為他祝福,因為這就是蒙福之道。很多人錯以為信仰應當是內在、隱私的,是不需表達的,其實這是仇敵的欺騙。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盡羞辱,沒有一件事比這更公開地表達祂對我們的愛與犧牲。難道我們不也應該在生活中,表達對祂的順服嗎?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感謝你為我在十字架上受羞辱,為了讓我得享新生命。主你為我死,好叫我為你而活,求主讓我在每天生活中不再逃避,能夠活出基督的生命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名祈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