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2, 2014

羅馬書6章12-14節

「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 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。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」
 
   奉獻的生活,必須先從身體的奉獻開始。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12:1勸勉我們: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為什麼身體的奉獻那麼重要?因為身體是生活的工具,食衣住行育樂,都需要身體參與。我們需要關心,身體是否也順服主的主權?否則每到主日早上,你的心很想起來上主日學,但若你的腳不肯下床,就是心裡再情願,也沒有辦法。
 
   怎樣才能不容罪在必死的身上掌權?就是不要順從私慾,不要讓身體的情慾掌管每天生活。例如吃飯只因肚子餓,睡覺只因身體疲倦;若只聽從肉體的慾望,那麼只會滿足暫時的慾望,至終帶來無盡的虛空。所以保羅勸勉我們,要反過來將身體獻給神,以顯明神的公義。事實上,罪已不能在我們身上掌權,因我們已被主重價買贖回來。我們如今活在恩典中,主必然能帶領我們,勝過一切肉體的慾望。今天你的光景如何?誰在掌管你的生命,誰在掌管你的身體?是主,還是你自己肉體的慾望?求主的靈今天就來釋放我們!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幫助我們每天作抉擇,不再將身體當作「罪」的工具,反將身體獻給主,成為「義」的工具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