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...叫我死的乃是罪,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」
無論我們對罪看法何等不同,有一件事情必須承認,就是人裡面有個問題,是第十五節所說的:「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,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」。我們的生命,不就是在這種掙扎中度過嗎?小時候明知說謊不好,當拿著滿是紅字的成績單時,好像不得不用謊言來遮掩。考試時明知作弊不對,但面對整張白卷,看著別人紙條前後左右不停在傳,好像很自然就順便偷看一下。可是事後的內疚與責備,又常叫人心裡不安。長大後知道應與他人彼此相愛,但自己裡面就是沒有愛的生命可以流露;明知不應記恨別人,心中的怨恨累積卻總是忘不了。
對妻子明知要愛與珍惜,偏偏就是愛在心裡口難開;對丈夫明知要尊重和順服,卻總忘不了心中那個期望。許多父母明知應當愛自己的孩子,耐心教導,但話語一到口中,卻變得嚴厲與無情。孩子們明知要尊重父母,在主裡孝敬他們,但因忙碌的生活,卻變得心有餘而力不足。這難道不是我們生活各層面的寫照嗎?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,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,甚至有時我們喜歡惡,多過於為善。
你是否也常落入這種爭戰之中?你需要聖靈的光照與能力臨到你,因為唯有在聖靈光照中,我們才能認清自己本相,否則不可能謙卑下來,尋求醫治與赦免。也唯有在聖靈大能中,人才能從罪惡本性中得到自由釋放。求主聖靈現在就進入你生命當中運行,釋放並且顯明祂的能力。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親愛的聖靈,我們歡迎你在我們生命中自由運行。求你光照我們的黑暗,也求你以大能釋放我們,使我們有能力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