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27, 2014

羅馬書7章7-11節

「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:『不可起貪心』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,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我以前沒有律法,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,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」
 
   其實,聖靈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正如主說「我來了不是要廢掉律法,而是要成全律法」。是要藉著聖靈成全,所以聖靈是真正成全主應許的那位。為什麼羅馬書7:6說「好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心靈的新樣,不按儀文的舊樣」呢?不是律法不好,而是人心中有個悖逆的本性,乃是從亞當、夏娃犯罪以後深植在人心中的。我們總想自己來作主,想反抗一切權威,反對一切律法。所以本來律法是好的,但當人的悖逆本性一遇見律法,就會想觸動律法。
 
   就如一個小孩子,你愈對他說No,他愈是要做;不說還好,說不准這樣那樣,他更想要嚐試。所以律法可以叫人知罪,卻不能叫人勝過罪,反而引發人心去觸動律法。這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聖靈的工作,因為唯有聖靈能在我們生命中,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當我們歡迎聖靈來工作時,祂就要在我們裡面作清潔的工作。
 
   我有位好朋友,他在高中時非常熱心事奉,考上大學還誇下海口說,準備放下信仰在大學玩四年,沒想到一玩就再也沒回到神面前。幾年前我回台北講道,講完道忽然看見一個人衝到前面,一看竟然是他。他告訴我離開神那些年,其實很不快樂,結婚不久就離婚了,在大學教書也不如意。後來他交了一位女友,他想信了主的女人比較溫柔體貼,就帶著女友去到教會。没想到第一次回到教會,會眾一敬拜,他眼淚就掉下來,想到這些年自己的悖逆,連現在回到神面前都是為了自己的益處。他發現自己何等污穢骯髒,就在神面前流淚悔改,感謝神的靈使他回轉。弟兄姊妹,你是否也需要聖靈在你生命中作更新的工作?一起來歡迎聖靈吧!
       
    
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
主,求你的靈來作光照及潔淨的工作,使我們再次從罪的權勢中得到釋放。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,阿們!